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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福田政府在线”官网公布了《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8·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在2023年8月18日上午8时许,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 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 01-03 地块 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 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则,安全防护措施不当, 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上报责任的施工单位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该起事故属于瞒报。
2019年5月,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 I 标段合同》。
2021年3月10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 01-03 地 块 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并将总承包工程范 围内的 01-03 地块 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直接发包给深圳 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幕墙工程相关单位如下(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与总承包工程属于同一管理组织架构):
2021 年 3 月 12 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视为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华富村 01-03 地块 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专业分包配套管理协议》。
2021 年 11 月 25 日,华润(深圳)公司任命涂某奇为首席责任人。华润(深圳)公司任命李某勋为安全主要负责人。
2022 年 1 月 20 日,中建五局公司任命彭某波(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湘建安 B(2020)0012704)为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2019 年 6 月 1 日, 中建五局公司任命邱某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湘建安 C2(2020)0502197)为总承包工程安全总监。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某基,注册资金 1104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2022 年 5 月 2 日,广晟幕墙公司任命李某伟(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 B(2007)0004185)为项目经理。广晟幕墙公司任命兰某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 B(2021)0001055)为幕墙工程生产经理。广 晟幕墙公司任命罗某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 C3(2019)0002340)为幕墙工程安全主任。
强信劳务公司任命强信劳务公司总经理李某平(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 A(2024)0001437)为幕墙 工程劳务分包负责人。强信劳务公司任命阳某风(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建安 C3(2021)0147169)为兼职安全员。
2023 年 8 月 18 日 7 时 20 分许,幕墙工程的劳务施工人员 罗某乙、罗某东在幕墙班组班组长曾某乙安排下,到华富村东、 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 x 号塔楼 50 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进行铝 板收边收口补打胶工作。8 时许,罗某东在花架西侧角落完成局 部作业,准备变更作业地点从花架爬下,先行解开安全带挂钩, 随后从花架滑落,导致其从 50 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坠落至地上二层平台。
当时,曾某乙听到一声呼叫,发现罗某东从花架上消失,疑 似坠楼, 当即从 50 层一路往下寻找,在 2 层平台发现罗某东已死亡。
事发点位于深圳中心公园东侧、笋岗西路和华富路交汇处西南侧的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内 x 号塔楼。事发地点 x 号塔楼共 50 层,建筑高度 142.8 米,50 层楼顶设有坡屋面花架。
(1)花架为坡屋面结构,位于 50 楼楼顶,花架斜边高点高 度为 4.2 米,斜边低点高度为 2.2 米。花架侧面设置安全绳作为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点。
(2)经调查,罗某东事发前位于花架低边西侧角落处,完 成局部作业后,在下来过程中先行解开安全带挂钩,失稳导致从屋面钢结构花架上坠落至地上二层平台地面。
此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罗某东,男,33 岁,汉族, 身份证号:43252419******465X,生前系强信劳务公司派到幕墙工程操作工,事发当天从事幕墙工程收边收口补打胶工作。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核定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270 万元人民币。
2023 年 9 月 1 日,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接到举报,华富村东、 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I 标段工地在 2023 年 8 月 18 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接报后立即赶往 事故现场核查,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后对中建五局深圳分公司 的黄某、王某、邱某章,广晟幕墙公司的兰某杨、罗某甲等 5 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23 年 9 月 2 日,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接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电线 日在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 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I 标段发生一宗事故。接报后,福田 区应急管理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富 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赶往现场核查。经核查初步判定 8 月 18 日在该项目发生了一宗高坠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福田区应急管 理局立即将此情况报福田区总值班室,并通过区总值班室报 深圳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及市应急管理局。同时,按规定将事故信息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2023 年 8 月 18 日上午 8 时许,高坠事故发生后,曾某乙通过手机分别向强信劳务公司总经理兼项目负责人李某平和广晟 幕墙公司项目生产经理兰某杨,以及广晟幕墙公司项目安全主任 罗某甲报告了此起高坠事故,李某平随后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举电话报告了该起事故。
兰某杨接报后立即从南山区赶往事发现场,途中向在休假中 的幕墙工程项目经理李某伟电话汇报事故,结果电话汇报过程中 信号中断。于是,兰某杨又向广晟幕墙公司工程经理李某林汇报 事故。随后,兰某杨接到中建五局公司项目副经理王某电话询问 是否发生事故,兰某杨表示确实发生了事故,王某将公司合作的 应急救护车司机联系电话发送给兰某杨。广晟幕墙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王某明接代建单位通报事故后向董事长周某基报告事故。中 建五局公司项目副经理王某在项目办公室接报幕墙施工现场发 生事故,当即向总包项目经理彭某波报告,并通知总包项目安全 总监邱某章。王某赶到事发现场,查看后向中建五局深圳分公司 安全总监黄某报告。黄某向中建五局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杨某瑞报告。随后王某组织现场围蔽和人员疏散。
同时, 中建五局公司项目 9#塔楼施工员米某看到有工人从 工地往外走并说工地出事了,随即拨打了停在工地附近的公司合 作的应急救护车司机游某进电话。随后,米某在工地南门口上了 救护车,车从 5#、6#塔楼中间的弧形坡道前往 2 层平台。到达 2 层平台后,因道路受阻,米某下车查看后让司机掉头回去,自己前往 9#塔楼上班。车辆掉头后,另一名现场的工人过来叫救护车到事发现场。此时兰某杨打电话给救护车司机时,司机声称开车已进入事发现场。
9 时许,现场人员与游某进一起把罗某东尸体抬上车,并让 司机先驶离工地。开车途中,游某进向急救车老板肖某峰打电话, 肖某峰要求把车开到龙岗区某医院附近将车交给他。电话挂断后, 肖某峰与兰某杨联系,向其推荐了安置家属的酒店并商议后续处 理事宜。游某进交车后,肖某峰一人将车开走,并将车停放在酒店附近等待与家属的协商结果。
8 月 19 日,强信劳务公司与家属签订谅解书并进行了善后 赔偿工作。8 月 20 日,兰某杨联系肖某峰到酒店, 由肖某峰开 救护车带李某芬(罗某东妻)与尸体离开深圳处置。8 月 20 日, 死者家属在取得广东省总队医院(签发医师姜某耀)出具的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后,将尸体运往广州市从化区殡仪馆火化。
罗某东从50层楼顶花架上坠落至2层平台,坠落高度150余米,坠落后躯体破裂, 已无生命体征。8 月19日,强信劳务公司与家属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支付赔偿款项,并签订谅解书。
9 月 1 日获取事故信息后,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接报后,立即会同福田 区住房和建设局、华富街道办事处前往所涉项目工地核查。9 月 4 日 16 时,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华富街 道办事处、华富派出所、福田区活力城区事务中心在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工地组织召开“8·18 ”事故警示会。
综上,该起事故存在故意瞒报情况,公安机关接报后及时采取现场勘察、拘留相关事故单位人员等措施,福田区政府相关部门接报后应急响应迅速,处置得当,暂未发现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现象。
本起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违规解开安全带,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人员专用上下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绳设置不合规。具体分析如下:
(1)作业场所未按照建筑施工作业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 1.2 米的防护栏杆,并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只是缠绕钢丝绳作为安全带系挂点。
(3)安全带系挂点设置于作业面下方,造成施工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 ”,违反安全带“高挂低用 ”的作业规定。
经向深圳市气象局了解,2023 年8月18日7时到8时期间,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中心公园自动气象站小时累计雨量为4.9毫米,小时最大风速为 1.1 米/秒。在当时的气象条件下,楼顶作业面较为湿滑。
因事故发生后,尸体被转移并火化,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接报后无法进行死亡司法鉴定。事故调查组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童劲松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检测,出具《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发生时政府部门未接报相关情况,介入调查后事发现场已清理。根据门现场勘验,结合相关单位现场指认情况,
确认坠落垂直高度145 米,楼顶坠落发生点至二层坠落点水平间 距4.5米。依据《高处作业分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本起事故符合高处坠落事故判定标准。
(一)中建五局公司,系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其施工范围 不包括事发幕墙工程,事发幕墙工程单独办理了施工许可。中建 五局公司、华润(深圳)公司与广晟幕墙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 理协议》且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幕墙工程施工单位履行了总 承包安全管理职责。其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了幕墙施工作业人员的 违规行为,但未跟踪督促广晟幕墙公司消除坡屋面临边高处作业 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本起事故中,该单位对事故发生单位 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 后,该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向事发单位提供了用于转移尸体的车 辆,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围蔽,对事故发生情况清楚知悉。虽然现 场人员向该单位的深圳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了事故,但该单位一直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广晟幕墙公司,系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自 2023 年 5 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