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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农【2023】754号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灌排工程部分2024年度项目总承包(EPC)。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输配水工程渠道除险加固2处0.63km(北总干渠:K0+660-K1+080、K34+534-K34+744),渠道防渗衬砌28.822 km(南总干渠:K11+628-K28+775、北总干渠:K9+278-K53+261),建筑物除险加固5处,实施5座骨干山塘除险加固建设,拆除重建渠道运维管理站房3座,和平小型泵站除险加固和更换机电设备,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等。工程概算批复总投资为8681.41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1063645.74元。
(1)工程类别:大型灌区,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本次招标范围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以及提供相应的后期服务工作;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⑴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完成项目合同金额4050万元及以上的灌溉排涝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⑵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完成工程概算4050万元及以上的灌溉排涝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完成项目合同金额4050万元及以上的灌溉排涝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2家,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90%,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10%,若为联合体成员中有2个施工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施工比例。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9〕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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