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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行审投备〔2023〕2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100.00 % ,招标人为 阳澄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规模:青龙港路51号高铁之心13303.19平方米商业用房,总投资额19000万元。本标段设计施工范围包括高铁之心四层、五层、六层、七层、八层,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乙级】)的设计单位,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 (含)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乙级]) 资质的设计单位。本项目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00:00至2023年09月25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